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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个税的项目(免个税)

免个税的项目(免个税)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免个税,以及免个税的项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1、减免个税的五个条件是什么 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免个税,以及免个税的项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减免个税的五个条件是什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定。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5.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项目具体有: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主要包括个人在科学、技术、文化方面有发明创造的成果,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拓展资料: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免税的范围主要包括奖金、国债、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减税的范围主要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个人所得税表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老证唯一免个税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购置房产有“满五唯一”免个税的优惠政策,在个人购买和转让第一套房产时,注意购房时间和转让时间,就可以减轻个人的税负负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5年”这一时间的确定需要注意两个因素:一是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二是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转让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四、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3.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4. 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怎样减免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符合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当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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