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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印发《漯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其中明确,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对举报人以行政处罚金额的15%作为参照标准给予奖励,最低奖励人民币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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