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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台消息:
近日,我市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440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72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号起执行。
目前,全市已将5万9561名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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